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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动态

关于举办陕西省职工艺术节舞台艺术展演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4-11     点击量:      来源:

各市、杨凌示范区、韩城市总工会,各省级产业工会,省总各单列管理单位、各协管单位工会:

按照陕西省职工艺术节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,陕西省总工会决定举办陕西省职工艺术节舞台艺术展演。展演活动是陕西省职工艺术节的重要活动内容,现将展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举办单位

主办单位:陕西省总工会

承办单位:陕西省国防工会

陕西省教育工会

陕西省能源化工地质工会

西安铁路局工会

二、活动形式

本次艺术节展演活动将按照以下四个艺术类别进行。

(一)合唱展演(大合唱60-100人、小合唱8-15人,曲目为两首,时间长度不超过12分钟。伴奏形式:钢琴、手风琴、小型乐队均可,不可以用CD或其他音频进行伴奏);

(二)音乐展演(包括声乐、器乐。声乐分民族、通俗、美声、原生态、戏曲五种唱法,分别以独唱、重唱、小组合的演唱形式进行,伴奏形式不限。器乐包括独奏、重奏、合奏。音乐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);

(三)舞蹈展演(包括独舞、双人舞、三人舞、群舞,小舞剧。单、双、三、群舞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;小舞剧时间长度不超过30分钟);

(四)戏剧、曲艺小品展演(包含话剧、音乐剧、曲艺、小品等。曲艺、小品时间长度不超过15分钟,不能前期录音对口型)。

三、内容要求

以“讲好陕西在坚持‘五个扎实’,奋力‘追赶超越’中的职工故事”为主题,以近三年来的创作作品为主,少量优秀的学习节目也可参报。突出职工文艺特色,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,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,提倡小投入、接地气,有个性、有创意,小作品、大情怀。

四、报送要求

以各市、产业工会,省总工会有关单列管理单位、协管单位为单位,按照不同艺术门类(即合唱、音乐、舞蹈、戏剧曲艺小品)以视频方式报送。报送的节目视频可以是演出的实况录像,也可以是专门拍摄的视频。报送节目数量不限。

视频格式:所报视频应为高清格式(1920X1080),MP4、MOV均可,视频大小不超过200MB/个(戏剧作品可超出)。

报送方式:于报送截止日期前,登陆省总工会门户网站或关注“陕西工会”微信公众号,通过“陕西省职工艺术节展演节目”专题专栏,按照提示报送展演作品、参赛节目报名总表(附件2)、单个节目报名表(附件3)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(一)合唱节目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,展演时间为4月下旬;

(二)音乐节目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,展演时间为5月下旬;

(三)舞蹈节目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,展演时间为6月下旬;

(四)戏剧、曲艺小品节目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展演时间为7月下旬。

各门类节目报送后,由专家评审结合网络投票情况确定初选节目名单。初选上的节目接组委会通知后,集中参加展演。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六、宣传方式

本次活动顺应互联网发展新趋势,积极运用省总工会门户网站、劳动者艺术网、“陕西工会”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,开设“陕西省职工艺术节展演节目”专题专栏,把展演各项活动拓展到互联网和移动终端,通过动态发布、参赛作品展播、参评作品投票、关键场次直播、获奖作品公布等版块,便于职工及时了解动态、有效参与互动,多维度多形式地将活动呈现在全省广大职工面前。

七、承办单位

(一)合唱展演由省教育工会承办

(二)音乐展演由省国防工会承办

(三)舞蹈展演由省能源化工地质工会承办

(四)戏剧、曲艺小品展演由西安铁路局工会承办

八、奖项设置

本次展演设表演奖、创作奖、优秀组织奖。获奖的优秀作品、成绩突出的单位、个人可以申报陕西省五一文艺奖、陕西职工艺术家、陕西职工艺术创作基地(奖项评选细则另行制订)。

九、组织领导

为加强对展演活动筹备工作的组织和领导,保证各项活动顺利举行,将在主办和各承办单位共同协商的基础上,成立艺术节展演活动组委会。组委会为展演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,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展演的各项筹备工作,研究确定各项活动具体方案,协调解决活动筹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。

今后有关本届展演活动的函件,均以展演活动组委会的名义发出。各单项活动的筹备工作方案和通知,将由组委会和各承办单位确定后陆续发出,并第一时间发布在“陕西省职工艺术节展演节目”专题专栏。

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陕西省总工会宣教部。

联系人:郝亚楠、杨立红

联系电话:82663877,8266827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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