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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教务

交流学生的成绩转换具体要求和时间要求

发布时间:2014-11-25     点击量:      来源:
一、按学校要求提前办理出国相关手续(休学手续等)

二、与各系主任联系,选定与本校同期教学计划一致学分的课程以备回来后办理学分兑换,选定课程后系主任签字认可后备案。

交换回来后需要办理的手续:

a、复学手续(在休学手续背面按要求填写内容)。

b、学生回来后在2个月之内拿上原始成绩单,本人到所在专业系进行转换学分,要求写明本人姓名、班级、学号、出去交流的学期及学校名称,提供交流期间总共修了多少学分?同期教学计划应修多少学分?提供所学课程科目,所学课程简介,附课程成绩单复印件1份。

c、交教务办老师课程成绩单原件2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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